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0605执1195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炳冠与被执行人冼业佳、杜明燕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冼业佳、杜明燕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冼业佳、杜明燕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一:杜明燕,女,38岁,汉族,住广东省阳春市石望镇村委会渡头村。
被执行人二:冼业佳,男,40岁,汉族,住广东省阳春市陂面镇上塘村委会高北村。
执行案号:(2024)粤0605执11952号;
未履行标的额:58000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冼业佳、杜明燕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卢法官0757-81817293、黄书记员0757-81285053。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5年6月11日。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