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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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

区人民法院2024-06-14 15:44:28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4)粤 0605 执 9244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于光宇与被执行人张强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申请执行人于光宇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强,男,1972 年 09 月 25 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夹江县马村镇龚沟村。

执行案号: 2024)粤 0605 执 9244 号;

未履行标的额:93814.7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强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许执行员,电话 0757-8671070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5 年 5 月 8 日。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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