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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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菲菲、陈濋光

区人民法院2024-03-12 09:29:4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恢 1923 号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彭菲菲、陈濋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彭菲菲,女,1989 年 04 月 16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保利中宇花园 10 座203 房。

被执行人:陈濋光,男,1987 年 06 月 28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朗东宁坊二巷 7 号。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恢 1923 号;

未履行标的额:1056960 元;

悬赏金数额:211392 元;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 20%。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彭菲菲、陈濋光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钟法官、叶书记员 0757-86773269、

86710705 或本院举报热线 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 年 1 月 29 日。

 

二O二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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