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 20855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丽婷与被执行人谭健安中介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谭健安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李丽婷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谭健安,男,汉族,1991 年 3 月 5 日出生,住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 20855 号;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 104428 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款项的 3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谭健安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 报 电 话 : 梁 执 行 员 0757-86773568 、 潘 书 记 员0757-8127604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3 年 9 月 11 日。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