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 8563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健荣与被执行人张池柏 借款合同纠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池柏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刘健荣的悬赏执行申请, 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池柏,男,汉族,1965 年 1 月 29 日出生,住广东省开平市龙胜镇官渡福里村;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 8563 号;
未履行标的额:410798.3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池柏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昕法官 85689907。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4 年 6 月 19 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