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2)粤 0605 执恢 2314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欧阳明芳与被执行人广东博融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龙元辉 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广东博融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龙元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欧阳明芳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广东博融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东路25号浪险猴大厦5楼502室自编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54FBF071。
被执行人:龙元辉,男,1980 年 7 月 7 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高城乡奇丰村。
执行案号: (2022)粤 0605 执恢 2314 号;
未履行标的额:28500 元;
悬赏金数额: 提供的财产线索促使案件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支付 2%悬赏。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广东博融汇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龙元辉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 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 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57-86680135、81262590 联系人:张法官。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2024 年 7 月 20 日止。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