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493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学柱与被执行人刘佳文诈骗罪一案中,被执行人刘佳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刘佳文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佳文,男,1998年6月2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民权县。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4933号;
未履行标的额:20000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佳文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卢法官0757-81817293、黄书记员0757-81285053。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4年4月27日。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