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2)粤 0605 执 25675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廖文佳与被执行人黄海昌民间借贷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黄海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廖文佳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海昌,男,1975 年 05 月 01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电白县树仔镇清茶七星坡村;
执行案号: (2022)粤 0605 执 25675 号;
未履行标的额:被执行人黄海昌应向申请执行人廖文佳
履行支付律师费 40000 元、借款本金 4227937.71 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海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
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罗法官 86551617、邓书记员 86512013。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4 年 3 月 8 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