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2)粤 0605 执 27754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骆启羡与被执行人刘显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被执行人刘显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骆启羡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显昌,男,1965 年 03 月 13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堤田群建村。
执行案号:(2022)粤0605执27754号;
未履行标的额:105201.55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的 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显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许法官0757-86710706、关书记员0757-81286412。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26 日
二O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