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3)粤 0605 执 616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何江旗与被执行人王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何江旗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英,女,1995 年 09 月 27 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五皇殿。
执行案号: (2023)粤 0605 执 616 号;
未履行标的额:168520.72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英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许法官 0757-8671070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4 年 2 月 7 日。
二O二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