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2)粤 0605 执 25032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易彩凤与被执行人谢小明民间借贷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谢小明未全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易彩凤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谢小明,男,1971 年 3 月 4 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姚家铺村。
执行案号: (2022)粤 0605 执 25032 号;
未履行标的额:538127.63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谢小明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余法官 、戴书记员0757-81160067、19928223867。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本案执行完毕为止。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