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2)粤 0605 执 1405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高彪与被执行人黄燕群、黄晓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李高彪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燕群,男,1982 年 12 月 10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
被执行人:黄晓明,男,1976 年 12 月 19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
执行案号: (2022)粤 0605 执恢 1405 号;
未履行标的额:货款 2691890 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为执行到位金额的 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燕群、黄晓明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 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人民法庭乔法官 0757-81817292 或本院举报热线 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截至被执行人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