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本院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进行查找,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按表单悬赏金额支付
序号 |
车牌号码 |
品牌 |
悬赏金额 |
举报电话 |
1 |
粤 M8Q966 号 |
宝马 |
15000 元 |
18807576221 |
凡向本院举报以上被执行人车辆的存放位置线索,并在场为本院指认相关车辆的,经查证属实,执行到位后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悬赏金额相应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二O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