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2)粤 0605 执 18196 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黄瑜敏与被执行人林笙航公司设立纠纷、 追缴诉讼费一案,被执行人林笙航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21)粤0605 民初 33386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黄瑜敏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林笙航,男,1991 年 2 月 17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惠来县惠城镇。
执行案号: (2022)粤 0605 执 18196 号;
未履行标的额:111249.56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林笙航的财产线索 (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 报 电 话 : 吴 法 官 0757-81829508 、 林 书 记 员
0757-85583317、万书记员 0757-85583309。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3 年 10 月 31 日。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