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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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民、吴孟刚、黄超、曾虎钳、夏桂花

区人民法院2022-08-01 15:36:08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2255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廖献如与被执行人刘爱民吴孟刚黄超曾虎钳夏桂花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爱民吴孟刚黄超曾虎钳夏桂花至今未履行(2018)粤0605民初816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廖献如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爱民,男,1970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过鹿坪镇三塘坝村建新村民组17号。

被执行人:吴孟刚,男,1971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香铺仑乡李家坪村油石村民组。

被执行人:黄超,男,1989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沅江市茶盘洲镇建新街84号。

被执行人:曾虎钳,男,1975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新塘村六以公村民组。

被执行人:夏桂花,女,1973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沅江市银光路59号。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22559号;

未履行标的额:290637.42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爱民吴孟刚黄超曾虎钳夏桂花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0757-86681121、冯书记员0757-85583325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23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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