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2255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廖献如与被执行人刘爱民、吴孟刚、黄超、曾虎钳、夏桂花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爱民、吴孟刚、黄超、曾虎钳、夏桂花至今未履行(2018)粤0605民初816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廖献如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爱民,男,1970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过鹿坪镇三塘坝村建新村。
被执行人:吴孟刚,男,1971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香铺仑乡李家坪村。
被执行人:黄超,男,1989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沅江市茶盘洲镇建新街。
被执行人:曾虎钳,男,1975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新塘村。
被执行人:夏桂花,女,1973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沅江市银光路。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22559号;
未履行标的额:290637.42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爱民、吴孟刚、黄超、曾虎钳、夏桂花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0757-86681121、冯书记员0757-85583325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23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