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9)粤0605执281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甘铭锡与被执行人陆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陆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甘铭锡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陆征,男,汉族,1963年2月20日出生,住茂名市茂港区沙院镇。
执行案号:(2019)粤0605执2818号;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400万元及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陆征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梁执行员0757-86773568、潘书记员0757-8127604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年06月08日。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