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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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征

区人民法院2022-06-13 15:43:54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9)粤0605执281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甘铭锡与被执行人陆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陆征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甘铭锡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陆征,男,汉族,1963年2月20日出生,住茂名市茂港区沙院镇。

执行案号:2019)粤0605执2818号

未履行标的额:本金400万元及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陆征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梁执行员0757-86773568、潘书记员0757-8127604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年06月08日

    

 

 

二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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