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3209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付永凯与被执行人曾德胜买卖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6民终14326号民事判决书【(2021)粤0605民初4843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曾德胜至今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付永凯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付永凯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曾德胜,男,汉族,1989年6月20日出生,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回龙坝镇梁滩桥村。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32098号。
未履行标的额:655115.1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曾德胜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0757-85630865)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