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0)粤0605执1664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铭球与被执行人周丽雯、林显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周丽雯、林显宝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黄铭球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丽雯,女,1987年10月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平冈镇五羊村委会蟹地村。
被执行人:林显宝,男,1984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阳春市春湾镇城垌村委会山角村。
执行案号:(2020)粤0605执16644号;
未履行标的额:775865.36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周丽雯、林显宝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许执行员0757-86710706、关书记员0757-81286412。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3年5月9日。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