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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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之、佛山市宏致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宏力铝幕墙材料厂

区人民法院2022-04-08 16:09:16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3038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蒙发铝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国之、佛山市宏致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宏力铝幕墙材料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杨国之、佛山市宏致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宏力铝幕墙材料厂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广东蒙发铝业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国之,男,1962年08月2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七路2号怡翠玫瑰园。

被执行人:佛山市鸿盈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市宏致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联和丰岗工业区一路二号之六厂房一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5NDLC3L。
    法定代表人:唐雪平

被执行人:佛山市南海区宏力铝幕墙材料厂,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联和工业区丰岗大道丰岗一路二号之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7929419596。

法定代表人:杨国之。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30384号;

未履行标的额:111675.47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国之、佛山市宏致建材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宏力铝幕墙材料厂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许执行员0757-86710706、关书记员0757-81286412。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3年3月31日。

    

 

 

 

 

二二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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