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张龙焕、张丽

区人民法院2022-03-16 10:56:47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1241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艳桃与被执行人张龙焕、张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龙焕、张丽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姚艳桃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龙焕,男,1973 年 3 月 18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西村委大坑边村。

被执行人:张丽,女,1975 年 6 月 30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西粤中路。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12418号

未履行标的额:6833791.27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龙焕、张丽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杜法官、区书记员  0757-81160070  86681115。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二二年三月二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