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1241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艳桃与被执行人张龙焕、张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龙焕、张丽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姚艳桃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龙焕,男,1973 年 3 月 18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城街道城西村委大坑边村。
被执行人:张丽,女,1975 年 6 月 30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西粤中路。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12418号;
未履行标的额:6833791.27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龙焕、张丽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杜法官、区书记员 0757-81160070 86681115。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