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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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远东

区人民法院2022-03-16 08:46:4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2006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素玲与被执行人蔡远东抚养费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蔡远东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刘素玲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蔡远东,男,汉族,男,1992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湖北区金湖花园。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20067号

未履行标的额:12080元;

悬赏金数额:12080元(或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蔡远东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梁伟恒、刘钰 81262297、81262205或本院举报热线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3年3月2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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