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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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利民

区人民法院2021-12-13 17:09:4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466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袁术吉与被执行人张利民犯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中,被执行人张利民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袁术吉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利民,男,1972年3月27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天门市多宝镇罗汉村7组99号。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4661号;

未履行标的额:15014元;

悬赏金数额:2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利民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西樵法庭陈法官0757-86860189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年1月26日。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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