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0)粤0605执1697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禹锦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鸿煌贸易有限公司、苏剑明、高小康买卖合同纠纷、追缴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鸿煌贸易有限公司、苏剑明、高小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广州禹锦实业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佛山市鸿煌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下北祖社大正路荣基嘉园对面陈国辉商铺5号之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4UJN0F0H。
法定代表人:苏剑明。
被执行人:苏剑明,男,1982年8月2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海寿上源村。
被执行人:高小康,男,1992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普宁市洪阳镇林惠山村。
执行案号:(2020)粤0605执16976号;
未履行标的额:553682.12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鸿煌贸易有限公司、苏剑明、高小康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黎法官 、唐书记员 0757-81807562、8116673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年9月18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