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关于申请执行人章国曼与被执行人罗万腾、罗万照、黄润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1)粤0605民初187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该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章国曼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润志,男,汉族,1969年7月3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上金瓯文政村。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11310号;
未履行标的额:1353419.48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李法官0757-86816710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年9月7日。
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