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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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广华

区人民法院2021-09-16 15:46:0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恢1233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成滔与被执行人麦广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麦广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马成滔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麦广华,男,汉族,197378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罗行四约村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恢1233号;

未履行标的额:6066163.33

悬赏金数额:

举报人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申请人支付执行到位金额15%的悬赏金;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0757-854339500757-8540370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815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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