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恢123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成滔与被执行人麦广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麦广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马成滔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麦广华,男,汉族,1973年7月8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罗行四约村。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恢1233号;
未履行标的额:6066163.33元
悬赏金数额:
举报人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申请人支付执行到位金额15%的悬赏金;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陈法官0757-85433950、0757-8540370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年8月15日。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