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恒辉

区人民法院2021-09-01 19:08:28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0605执5370号

本院在执行关于申请执行人张涛与被执行人恒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0)粤0605民初2722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恒辉至今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张涛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恒辉,男,1976年09月23日出生,满族,住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红旗街。

执行案号:2021)粤0605执5370号;

未履行标的额86274.47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恒辉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文法官0757-85516383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期限:本案执行完毕为止。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