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 0605 执 1962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森光与被执行人陈全标、黄凤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梁森光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全标,男,1964 年 9 月 25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儒溪下儒村。
被执行人:黄凤艮,女,1964 年 2 月 8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儒溪下儒村。
执行案号:(2021)粤 0605 执 1962 号;
未履行标的额:312397.36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张法官 0757-86890199、86860184 或本院举报热线 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 年 7 月 15 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