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粤 0605 执 5415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锦坚、陈雪芳与被执行人黄建强生命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建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黄锦坚、陈雪芳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建强,男,1976 年 8 月 26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连州市大路边镇浦东村委会三里江村。
执行案号:(2021)粤 0605 执 5415 号;
未履行标的额:1013544 元;
悬赏金数额: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 10%。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建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黄法官、区书记员 0757-81817295、81276024。
悬赏举报长期有效。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