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9)粤 0605 执恢 790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莫崇辉与被执行人谷伟强、施迅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谷伟强、施迅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莫崇辉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谷伟强,男,1984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赤石乡长城岭村;
被执行人:施迅旺,男,1984 年 7 月 10 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横岭乡岑西村;
执行案号:(2019)粤 0605 执恢 790 号;
未履行标的额:256000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谷伟强、施迅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本院举报热线 12368、8185600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〇二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