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公告
(2020)粤0605执2047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伟与被执行人何瑞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张伟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何瑞华,男,1990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锦绣大街。
执行案号:(2020)粤0605执20470号;
未履行标的额:146648.7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人:郑法官、李书记员。
举报电话:0757-86773600、86799229、18807655000。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培正横路3号
(桂城人民法庭)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1年9月20日。
二O二O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