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金与被执行人谭胜枫其他案由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谭胜枫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王金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谭胜枫,男,1980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洞口县石江镇工业街。
执行案号:(2020)粤0605执16338号;
未履行标的额:433648.07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谭胜枫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人:唐法官、区书记员。
举报电话:0757-81262296、81262213、18807576121。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城中路67号
(罗村人民法庭)。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1年8月14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