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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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有伶

区人民法院2020-08-14 10:22:06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0)粤 0605 执 16382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范伟帮与被执行人丘有伶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丘有伶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20)粤 0605 民特 165 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范伟帮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丘有伶,男,1970 年 4 月 27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机场路富景花园景阁 1 号楼301 房。
    执行案号:(2020)粤 0605 执 16382 号;
    未履行标的额:40380 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 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丘有伶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57-81262296、81262213
    联系人:唐黄少芳、区敬锋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1 年 7 月 28 日。
 
 
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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