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0)粤 0605 执恢 1230 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招达基与被执行人招炳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招炳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招达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招炳辉,男,1952 年 10 月 9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龙门县龙城街道太平门居委会;
执行案号:(2020)粤 0605 执恢 1230 号;未履行标的额:433678.55 元;
悬赏金数额:10000 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招炳辉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吴法官 0757-81262205、刘书记员 0757-81262577。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1 年 7 月 5 日。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