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9)粤0605执2704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安臣锡品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信丰创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雄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信丰创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雄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广东安臣锡品制造有限公司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丰创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雷登电子有限公司A1厂房)。
法定代表人:廖歆玲;
被执行人:陈雄光,男,1950年2月23日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
执行案号:(2019)粤0605执27042号;
未履行标的额:货款338650元及违约金;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信丰创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雄光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本院举报热线12368、0757-8185600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1年4月16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