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恢89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连根与被执行人佛山市同泉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陈伟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同泉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陈伟建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林连根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伟建,男,汉族,1964年12月26日出生,住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镇金湖路。
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恢897号;
未履行标的额:2099292.36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
1.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10%;
2.提供被执行人的行踪以便法院能够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拘传措施的,单独奖励举报人10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伟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或者提供被执行人陈伟建下落并经法院核实准确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刘执行员0757-85582869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1年3月31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