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千荣凤建筑装饰服务部、黄周凤、郑伟华

区人民法院2020-03-27 14:16:52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8)粤0605执2840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鼎湖区经纬建材经营部与被执行人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千荣凤建筑装饰服务部、黄周凤、郑伟华保险人代为求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千荣凤建筑装饰服务部、黄周凤、郑伟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鼎湖区经纬建材经营部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周凤,女,汉族,1974年8月15日出生,住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工农东二路。

被执行人:郑伟华,男,汉族,1971年1月25日出生,住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工农路。

被执行人: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千荣凤建筑装饰服务部,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车陂德胜大街一巷5号五楼(部位:1559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101L81315073D。

执行案号:(2019)粤0605执28401号;

未履行标的额:255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9%。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千荣凤建筑装饰服务部、郑伟华、黄周凤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以及被执行人郑伟华、黄周凤实际所在位置,并使本院据此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9%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梁法官:0757-86773568、黄书记员:0757-8128641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直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