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9)粤0605执恢241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伟祥与被执行人孔珠、孔永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孔珠、孔永灼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罗伟祥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孔珠,男,汉族,1941年4月18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平洲水边街;
被执行人:孔永灼,男,汉族,1972年8月29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水边街;
执行案号:(2019)粤0605执恢2410号;
未履行标的额:106280.14元;
悬赏金数额:或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孔珠、孔永灼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白法官0757-81817293、黄书记员0757-81285053。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0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