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执行案号:(2018)粤0605执1718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斌与被执行人昝海洪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昝海洪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斌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昝海洪,男,1970年5月27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冯家口镇石佛昝村。执行案号:(2018)粤0605执17180号;
未履行标的额:192000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悬赏金100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昝海洪的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梁法官、0757-85657191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1年9月12日。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