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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昝海洪

区人民法院2019-11-12 15:12:5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执行案号:2018)粤0605执1718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斌与被执行人昝海洪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昝海洪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斌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昝海洪,男,1970年5月27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冯家口镇石佛昝村执行案号:(2018)粤0605执17180号;

未履行标的额:192000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悬赏金100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昝海洪的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梁法官、0757-85657191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1年9月12日。

 

    

 

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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