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9)粤0605执恢229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凌上兴与被执行人佛山市进濠铜业有限公司、彭志强、梁永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佛山市进濠铜业有限公司、彭志强、梁永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凌上兴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佛山市进濠铜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谢边第一工业区(土名:良星前。
法定代表人:梁永军。
被执行人:彭志强,男,1977年9月1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谢边谢西村彭家街。
被执行人:梁永军,男,1977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官窑永安大道东7号水泥厂。
执行案号:(2019)粤0605执恢2294号;
未履行标的额:1833628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佛山市进濠铜业有限公司、彭志强、梁永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刘执行员0757-85582869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0年11月3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