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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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汉登、李紫霞

区人民法院2019-11-12 11:01:4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9)粤0605执恢185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秀琼与被执行人范汉登、李紫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范汉登、李紫霞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陈秀琼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范汉登,男,汉族,1963109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钟边胜南村烧厂岗一巷10

被执行人:李紫霞,女,汉族,196421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钟边胜南村烧厂岗一巷10号。

执行案号:(2019)粤0605执恢1857号;

未履行标的额:668641.75 元;

悬赏金数额: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邓艳红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朱法官0757-81829513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0日。

 

    

 

九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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