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冯国东与被执行人彭燕香、郭汝华、广州市顺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冯国东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彭燕香,女,汉族,1968年11月18日出生,住广州市芳村区葵逢东约直街。
被执行人:郭汝华,男,汉族,1964年10月21日出生,住广州市芳村区葵逢东约直街。
被执行人:广州市顺景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荔湾区龙溪路花博园内。
法定代表人:彭燕香。
执行案号:(2019)粤0605执恢1205号;
未履行标的额:2007635.89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朱法官0757-81829513、黄书记员0757-85516392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4年6月5日。
二O一九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