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嘉庆与被执行人利杰雄、利杰潮民间借贷纠纷四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陈嘉庆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利杰雄,男,汉族,1979年8月21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中竹冠村。
被执行人:利杰潮,男,汉族,1984年8月17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中竹冠村。
执行案号:(2018)粤0605执11908、11910、11912、11913号。
未履行标的额:1548215.5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林法官0757-81829507,
孔书记员0757-85613759。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年5月16日。
二O一九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