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利杰雄、利杰潮

区人民法院2019-05-24 09:54:12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8)粤0605执11908、11910、11912、1191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嘉庆与被执行人利杰雄、利杰潮民间借贷纠纷四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陈嘉庆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利杰雄,男,汉族,1979年8月21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中竹冠村十七巷1号。

被执行人:利杰潮,男,汉族,1984年8月17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中竹冠村十一巷4号。

 

执行案号:(2018)粤0605执11908、11910、11912、11913号。

未履行标的额:1548215.5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林法官0757-81829507,

孔书记员0757-85613759。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2年5月16日。

 

 

 

                                   二O一九年五月十六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