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8)粤0605执17610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举棠、何卓琳与被执行人邓艳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邓艳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王举棠、何卓琳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邓艳红,女,1974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业大道。
委托代理人:林国明,系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行案号:(2018)粤0605执17610号;
未履行标的额:2974441.06 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线索,悬赏金20000元;
2、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3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邓艳红的下落线索,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并协助法院完成司法拘留的,由申请执行人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邓艳红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2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既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又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累加计算。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文承办人0757-85516383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后。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