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9)粤0605执恢42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吕瑞兰、李伟元与被执行人黄丽芬、李炽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黄丽芬、李炽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目前下落不明。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吕瑞兰、李伟元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黄丽芬,女,1966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沿江路。
被执行人:李炽华,男,1965年8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沿江路。
执行案号:(2019)粤0605执恢424号;
未履行标的额:4371770.64元;
悬赏金数额:
1、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黄丽芬、李炽华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第1项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吴法官0757-81262205、梁法官0757-81262297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262560。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0年3月12日。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