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8)粤0605执恢118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婉仪与被执行人郭伟文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郭伟文,男,汉族,1981年11月12日出生,住广东省梅县畲江镇官铺村,公民身份号码441421198111122717。
(附被执行人照片)
执行案号:(2018)粤0605执恢1182号;
未履行标的额:94260元;
悬赏金数额: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郭伟文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桂城法庭钟法官、黄书记员0757-86773269、81817081或本院举报热线0757-81856001、1236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0年9月30日。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