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8)粤0605执484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锡培与被执行人卢锡尧、程志音、何雪仪、吴剑雄、陈锦成、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德凡环保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黄锡培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卢锡尧,男,1969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荔村荔南路海棠街。
被执行人:何雪仪,女,1977年3月2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大围六街。
被执行人:程志音,女,1985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桂峰路桂畔湾。
被执行人:吴剑雄,男,1975年1月13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愉景花园。
被执行人:陈锦成,男,1955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谷东谷村。
执行案号:(2018)粤0605执4841号;
未履行标的额:1900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卢锡尧、程志音、何雪仪、吴剑雄、陈锦成、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德凡环保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黄法官0757-81867723、杨法官0757-81866083。
悬赏举报长期有效。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