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8)粤0605执156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振力与被执行人陈赞彪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赞彪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马振力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赞彪,男,汉族,1986年8月18日出生,住湖北省天门市横林镇王湾村。
执行案号:(2018)粤0605执1562号;
未履行标的额:货款本金210494元及以210494元为本金暂计至2018年1月29日止的利息5472元、诉讼费2551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赞彪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房法官:0757-86776978、陈书记员:0757-81817299。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