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4)佛南法执恢字第26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宝珍与被执行人麦志雄、佛山市敦泽钢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布新经济联合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麦志雄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陈宝珍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麦志雄,男,汉族,1964年12月24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朝阳路南十三街。
执行案号:(2014)佛南法执恢字第268号;
未履行标的额:1610400元及其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麦志雄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卢法官85689033, 岑书记员85689903。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8年9月30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