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陈日颂、申丽超

区人民法院2017-12-14 20:28:58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7)粤0605执恢153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克龙与被执行人陈日颂、申丽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日颂、申丽超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刘克龙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日颂,男,汉族,1969年9月22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南港路富景花园汇景苑A2座802房。

被执行人:申丽超,女,汉族,1970年4月15日出生,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南港路富景花园汇景苑A2座802房。

执行案号:(2017)粤0605执恢1539号;

未履行标的额:348128.4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4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日颂、申丽超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李法官:81276064、潘书记员:81276040。

悬赏专线:12368或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8年12月31日。

七年十一月九日

无标题文档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2368
粤ICP备2022064853号-1

粤公网安备:440605020003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