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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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俊明、吴美英

区人民法院2017-11-09 19:16:40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16)粤0605执11981号之四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伟南与被执行人赖俊明、吴美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赖俊明、吴美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赖俊明、吴美英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现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赖俊明,男,汉族,1966年8月7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乐城二路乐华花苑A座613房。

被执行人:吴美英,女,汉族,1969年11月10日出生,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乐城二路乐华花苑A座613房。

执行案号:(2016)粤0605执11981号;

未履行标的额:581847.60元;

悬赏金数额: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赖俊明、吴美英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吴法官0757-81262205,刘书记员0757-81262577。

悬赏举报专线:0757-12368、0757-81852666。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18年10月09日。

    

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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